中共纯池镇委员会 纯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纯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纯委〔2020〕73号
中共纯池镇委员会 纯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纯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根据《中共周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周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周委振兴组〔2019〕4号)《周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周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的通知》(周人居〔2020〕2号),经研究决定成立纯池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兰陈财(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丹舟(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陈乃强(镇党委组织委员)
孙新云(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孙 剑(镇党政办主任)
凌林震(镇组织办干事)
徐丽琴(镇宣传办干事)
周宇飞(镇综治办干事)
郑吴辉(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芳萍(镇项目办负责人)
李福琴(镇财政所负责人)
吴林鹏(纯池派出所民警)
缪长凤(镇民政办负责人)
黄华棋(国土所负责人、治违办负责人)
许高辉(镇环保办负责人)
江孙浩(镇村建站负责人)
许志林(镇交通站负责人)
谢李娜(镇文化站站长、河长办负责人)
王晓碧(镇振兴办干事、卫计办负责人)
王 坤(林业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纯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居办”)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王晓碧(镇振兴办干事、卫计办负责人)
成 员:江孙浩(镇村建站负责人)
许高辉(镇环保办负责人)
黄华棋(国土所负责人、治违办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和工作专班按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人居办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了解掌握各村、各工作专班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检查指导各村、各工作专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主要指标完成,培育典型,总结经验与做法;主动对接县人居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绩考核。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纯池镇委员会 周宁县纯池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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